設計是溝通,是傳達,而藝術是表現,是創作
作為設計師,我也經常走在街頭,在商場,不管在任何地方。去看看別人的設計,為什么好,可以學習點什么?為什么不好,應該怎么改改?
不管什么樣的藝術,懂真實生活的,才是最牛的。
學設計第一個要認識到的就是設計不是藝術。很多學員就是一開始沒有分清這個概念,在第一次上設計課時可苦大了。設計是溝通,是傳達,而藝術是表現,是創作。這并不是說設計里沒有表現的成份,更不是說藝術是不在乎溝通的。但是兩者放在這兩項上的重視是有較大差別的。設計是不能憑感覺做的,要考慮各種因素,要尋找最佳的表達方法,要把自己的感覺翻譯成大眾能夠理解的有效視覺語言。
決定一個設計作品的質量的往往是它的細節,例如字體的選擇,圖形的構造,顏色的差異等等。這些細微的差別
(nuance)在體現作品整體上起著相當大的作用。無論一個設計的想法有多好,如果制作粗糙,便會失去魅力。另外,如果我們要求自己注意這些細節和它們的影響,很可能會從中發現一些新的靈感和方向。
從一開始學設計時,我就不斷地強調變化(variation)的重要。每布置一項作業時,我要求學員不去專門尋找它所謂的正確答案,而是試著把自己的各種想法整理出來,盡量用不同的方式來表達,從中再探索,不斷地讓一個想法把自己帶到另一個想法。這樣可以擴大我們的想像力,看到不同的可能性。雖然最后的成果很重要,但是過程更重要。這個探索的過程是無法用任何東西取代的。今天我提到variation(變化)和alternative(替換)的區別,覺得挺重要的。變化是尋找同一種表達方式的各種表現方法,而替換則是尋找另一種表達方式。比如說吧,音樂符號,五線譜,樂器都是音樂的不同變化表達方式,而替換的表達方式可能包括提示音樂氣氛的顏色,知名音樂家等。有時如果一個想法好像總是做不好的話,也許該尋找一個替換的想法,而如果找到了合適的想法的話,便應該看看它都可以有什么變化的表現方式,以得出最佳的解答設計。
變化和替換的界限往往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有個大概概念的話,還是會有些幫助的。
我覺得學設計與做設計最大的好處就是會接觸到許多不同的領域。像我們的作業題目曾經包括污染,城市變化,爵士樂宣傳,未來建筑的趨勢,水的問題等等。通常都是讓我們自己在題目里選擇一個角度,然后做出有說服力的視覺作品。要想表達好自己的觀點,必須先搜集很多的相關資料,對題目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完成品可以是抽象的表現,但是想法必須是有形,有根據的。很多人認為設計就是在電腦上做出漂亮的東西,其實完全不是這樣的。我們學設計的一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到處尋找資料,研究以及消化它們,然后再試著從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與自己想表達的概念。沒有完全理解某個問題時,是不可能有效地表達它的。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說什么,不管完成品有多好看,也是白紙一張,因為它沒有清楚的內容。
那天在電視里看到一個偶像歌手在臺上唱歌,一會兒朝下面招手,一會兒跑來跑去,歌詞空間的地方還忙著跟大家打招呼,一點也沒有認真唱歌。突然覺得他和實力歌手的區別就跟一個自以為是設計師的人與專業設計師一樣。前者只注意著表現自己,而后者卻是在專心表達某些事物。有時候,把一個普通的東西,例如地鐵時間表,或者雜志文章分頁,設計的太漂亮,太突出,太與眾不同反而會失去它的基本功能。那些多馀的花花捎捎的東西影響人們去讀真正的內容,就跟我從來都記不住偶像歌曲一樣。
有一次一個老師對我說的話讓我一下子對設計明白了很多。他告訴我我當時做的東西是圖像驅使(image driven),而不是思想驅使(idea driven)的。那時我很喜歡在 photoshop 里隋便拼湊一些圖像,自己覺得看起來很酷,以為加上個標題就成了一個作品。但是老師看了說這些只是一些拼湊的圖像,你并沒有給它們輸入任何意義,所以對別人也不會有意義。要想超越這個層次,作品必須讓思想優先,圖像應該服從與支持你的想法,而不只是獨立的裝飾品。
這是一個有意思的比喻:文字排列設計(typography)應該像玻璃。它應該正確地反映文字的個性與特征,但是同時應該透明得可以讓人看穿。如果字體或文字的形狀本身所說的,比文字中所要表達的還多還強烈的話,這種設計選擇就等於自己把自己鎖起來了。